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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商不变性质在除法计算中的应用”的研究小结

 
 

 
 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教科室 2007-12-19 19:47:37

 
   
 

http://blog.cersp.com/userlog8/94142/archives/2007/690783.shtml

下面是部分方字(详细请点击上面的链接)

一、成功关注了课堂的生成与学生的学习进展。

1、在本课中,我始终以积极的评价,鼓励着学生的不断进步。

2、在本课中,我始终坚持了练习反馈“先正确后错误”的原则,让学生“先立后破”,用足“首因效应”。

3、在本课中,我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发现与指导放在了重要位置。学生活动时,我不停地穿梭于几个学困生之间,帮助他们扫除学习中的困难。同时,也积极地去发现其他学生在学习中产生的其它问题,以便及时解决。

二、基本达成了本课的学习目标,实现了学习可能。由于本课采用了“以主题定重点,以学情定难点,以发展定目标,以综合定任务”的方法,学习目标的制定比较到位,学习任务的执行比较有力,学习目标的达成度还是可以的。

三、低估了前面的学习对学生学习本课的负面影响。由于学生在学习除法口算时,采用“缩倍法”计算的比例很高,形成了“刻板效应”,很难改用“商不变性质”来叙述应用商不变性质进行除法计算的方法与过程。

四、高估了学生的能力,学习任务的设计不尽合理。

1、学生学习商不变性质已隔了一天,没有及时复习,造成了“快速遗忘”。

2、教材没有提供关于商不变性质的任何文字叙述,对学生数学语言的发展造成了困难,尤其是中下学生。

3、由于学生在研究“用商变性质竖式计算有余数除法”时,呈现出“余数变”与“余数不变”两种倾向,我没有再展示“不用商不变性质直接计算”的方法,造成学生对“余数跟随被除数、除数一起变化”的认识不足,从而在解决“因为770÷25=30……20,所以7700÷250=( )……( )”时,学生坚持说“余数是20”的尴尬局面。

对这个问题,由于作业中只有9人出现错误,虽然超过了10%的预定目标,但情况比课后的预期要好很多,我就觉得很奇怪,于是对学生进行了课后访谈。学生的回答,归纳起来有四种:

①切实没有理解“余数跟随被除数、除数一起变化”的规律,认知有缺陷。

②不是根据前面的式子推算的,而是重新进行了口算,而结果算错了。

③“从众心理”作怪,听到别人喊“20”,自己没主见,跟着喊“20”。

④感到是老师故意设计的“陷井”,想“避虚就实”。

4、高估了学生的语言表达和计算能力(速度与正确率),学习任务设计过多。

 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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